娃娃戰爭...Barbie和Bratz的殊死戰
Image Credit : Ragnar Rael
一邊是即將年滿50、在全世界150國家售出超過10億個、
以1/6的比例雕塑出其5呎9吋的完美身材 (最原始版本的Barbie有著36-18-33的"非人"三圍) 、
其母公司Mattel號稱以平均一秒鐘3個的速度販售的玩具界常青樹Barbie
而另一邊則是於2001年首度面市、乍看之下像是結合Blythe (俗稱"小布娃娃") 和Barbie血統的混血兒、
比起前輩Barbie更能及時反映當今流行時尚和彩妝趨勢、推出五年就在全世界售出1億2500萬個玩偶、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鯨吞被Barbie長期壟斷的娃娃市場的Bratz
兩個各擁山頭的時尚玩偶領導品牌於2006年首度於消費市場之外另闢戰場
Barbie的母公司Mattel向生產Bratz的MGA Entertainment提出求償金額高達5億美金的告訴
聲稱Bratz的原創設計者Carter Bryant是在任職於Mattel時首度繪出Bratz娃娃的草稿
而根據Carter Bryant和Mattel簽訂的合約內容
Bratz的智慧財產權應該是屬於Carter Bryant當時的雇主Mattel
而非協助產品研發並於2001年開始銷售Bratz的MGA Entertainment...
在"fashion doll"市場二分天下的Barbie和Bratz (粗估兩者市佔率分別為60%和40%)
就這樣將市場上的競爭帶進了法院
歷經兩年的官司纏訟
法官終於在今年的七月首度做出Carter Bryant的確是在1999年任職於Mattel時設計出Bratz系列產品、
而MGA Entertainment也的確涉嫌將所有權屬於Mattel的設計商品化並藉以圖利的結論
並進而裁定MGA Entertainment應該付出美金一億元以賠償Mattel的損失
就在幾天前的12月3日
法院更進一步地禁止MGA Entertainment繼續銷售Bratz系列玩偶
不過或許是為了符合耶誕精神
法官還是給了MGA Entertainment一季的緩衝空間
讓他們得以持續銷售Bratz系列商品直到今年holiday season結束
holiday season過後MGA Entertainment需要將所有尚未售出的Bratz商品下架
並負責所有經銷商和通路商可能因為此一決定所造成的損失和運費支出
更影響重大的是...MGA Entertainment得將Bratz系列產品的設計、商標和智財權歸還給Mattel
Mattel究竟會不會在奪回Bratz所有權後
在不做任何修改的狀況下繼續販售這個極度成功的商品我們不得而知
但是幾乎可以確定的是
在MGA Entertainment出品的Bratz確定將在今年holiday season畫下句點、
而之後改掛Mattel商標的產品會不會保有目前大受歡迎的設計的不確定因素催化下、
再加上MGA Entertainment可能想出清庫存而推出讓購禮預算縮水的父母很難不心動的促銷
Bratz不僅可以延續過去幾年的銷售佳績、
更有機會能成為今年holiday season中玩具銷售的最大贏家
在最後一季的銷售中給相較之下缺乏新意的Barbie來個迎頭痛擊...
這場由商場延伸到法院、
再由法院拉回商場上的fashion doll deathmatch
在這個全世界經濟都受到風寒的景氣寒冬中正火熱地進行著
Oh my god. Their conversations are
回覆刪除rated R :P
版主回覆:(12/04/2008 04:50:37 PM)
是啊...那些對話的確有點兒童不宜
原本的確有考慮要將部份內容馬賽克處理一下
但是考慮到尊重原作者的智財權
最後還是決定讓這張圖片“一刀未剪“地出現...
希望我這個網誌的讀者都是成年人...